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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o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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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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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請問:大樓機車格一格停兩部機車是否違法?
各位朋友好:

我家大樓一戶配一格機車格,我家兩部機車都停在這一格機車格之中,但是沒有超出格線,

但有住戶看不爽,老是跟管理員抱怨,說什麼我們妨礙到他,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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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4-20 20:45 |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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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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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區大樓管理的法律我知道的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及民法物權編799條以下(注意有新修正條文但尚未施行)。
所問問題法律可能沒有規定,因為那應該是每個社區自己要規定的事項,可以查閱社區的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應該會有相關的規定。
社區是一個小型的社會,社區的每一份子,除了要遵守法律規定以外,社區住戶共同決議的規約或其他決議事項,原則上大家都有義務要遵守,這樣才能夠建立社區的秩序,而不會互相干擾。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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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0 (by winkor) | 理由: 正解


感恩惜福!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1 10:12 |
song81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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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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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一條依法律
無法律 依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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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 (by winkor) | 理由: 有法律規範啦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1 11:33 |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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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小問題了,
但確實是日常生活中常發生的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也有一段時日了,
很多規則都是住戶(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自己決議的,
就像是生活公約一樣,
不過,
具有相當的拘束力喔,
別小看了,
每個社區大樓的規定不盡相同,
有的很嚴格,
可能會規定不能養寵物......等。
有的很鬆散,
就是沒甚麼特別的限制規定,
像我自己本身,
就是大樓管委會的委員(被人陷害惡搞投票選出來的), 表情
我們這邊都沒甚麼太大的限制,
最多就是勸導和罰錢而已,
建議你去向管理委員會查詢一下,
是不是有對停車格之使用限制作特別的規範,
去了解一下,
對住戶鄰居的和睦也有幫助。
表情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2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21 13:49 |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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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的和睦很重要,
有句話,
大家應該都聽過: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當你想跟別人發生衝突的時候,
是不是應該想想,
不要讓對方知道你住在哪吧?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不是嗎?
所謂:
【明槍易躲,暗箭難防】便是此理。
不要哪時候,
被人暗中銃了,
連誰做的都不知道,
這不是啞巴吃黃蓮,
有苦說不出嗎?
表情
拜託、拜託!
以和為貴、以和為貴啦!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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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2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21 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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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很多人都把法律當成是一把劍,
以為把法律學好,
就等於是把劍磨利了,
然後就能夠【橫行無阻】,
這樣的想法,
不能說不對,
但個人不是很贊成就是了,
基本上,
我學法律只是把它當成是一種工具,
謀生餬口的工具罷了,
就跟一技之長沒甚麼兩樣,
如此而已,
再說,
殊不聞孫子兵法中有云:
善(上)戰者,
不戰而驅人之兵。
學法律也是一樣,
最高的境界,
就是跟獨孤九劍一樣,
不用劍也能對敵了,
說白一點,
就是不用法律(或是不用看書)也能考上國考!
那種【無聲勝有聲、無招勝有招、無劍勝有劍】的境界。
就如同,
盜賊的最高境界,
即【天下無賊】的道理是一樣的。
唉......。
以上淺見,
僅供【閒雜人等】參考,
要考國考的人,
還是乖乖回去看書,
不要上考場時,
還給它來【大匠不斲、大庖不豆、大勇不鬥、大兵不寇】這一套,
包準死得很慘!
表情


四無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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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2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21 14:16 |
lanco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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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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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要是大樓的規約裡有限制一戶一格只能停一部機車的話,也是據有法律效應的是嗎?
他們就有資格把我的車烙轟或者是上大鎖是嗎?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4-21 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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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ancolian 於 2009-04-21 21:12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所以說,要是大樓的規約裡有限制一戶一格只能停一部機車的話,也是據有法律效應的是嗎?
他們就有資格把我的車烙轟或者是上大鎖是嗎?
謝謝~

照你的說法,
顯然,
你還沒有去把大樓的規約拿出來看,
然後,
就是來這麼個假設性說:
他們要有資格把你的車烙轟或者是上大鎖!
這樣會不會太快了一點?
一般,
我們在外違規停車,
尚且不至於被烙轟或者是上大鎖!
你是不是想太多了?
我相信,
處理事務,
不須要太情緒化才能把事務圓滿解決,
停車格問題,
所牽涉的最多就是【費用】的問題而已,
不管是用什麼名目,
清潔費、管理費......一個停車格,
就是一個費用,
這點規約上應該會很清楚,
先去找對自己有利的【依據】,
這點才比較重要。
表情


四無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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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1 2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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