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19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unchi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生命中不容發生的誤會
故事是說小鎮商人的一對雙胞胎兄弟。當這對兄弟長大後,就留在父親經營的店裡幫忙,直到父親過世,兄弟倆接手共同經營這家商店。生活一切都很平順,直到有天一塊美金丟失後,關係才開始發生變化:哥哥將一塊美金放進收銀機,並與顧客外出辦事,當他回到店裡時,突然發現收銀機裡面的錢已經不見了!他問弟弟:「你有沒有看到收銀機裡面的錢?」弟弟回答:「我沒有看到。」

但是哥哥對此事一直耿耿於懷,咄咄逼人地追問,不願罷休此事。哥哥說:「錢不會長了腿跑掉的,我認為你一定看見到這筆錢。」語氣中隱約地帶有強烈的質疑意味,怨恨油然而生,不久手足之情就出現了嚴重的隔閡。

雙方不願交談,後來決定不再一起生活,在商店中間砌起了一道磚牆,從此分居而立。

二十年過去了,敵意與痛苦與日俱增,這樣的氣氛也感染了雙方的家庭與整個社區。

之後的一天,有位開著外地車牌汽車的男子,在哥哥的店門口停下。他走進店裡問著:「您在這個店裡工作多久了?」哥哥回答說他這輩子都在這店裡服務。

這位客人說:「我必須要告訴您一件往事;二十年前我還是個不務正業的流浪漢,一天流浪到您們這個鎮上,肚子已經好幾天沒有進食了,我偷偷地從您這家店的後門溜進來,並且將收銀機裡面的一元取走。雖然時過境遷,但對這件事情一直無法忘懷。一塊錢雖然是個小數目,但是深受良心的譴責,我必須回到這裡來請求您的原諒。」

當說完原委後,這位訪客很驚訝地發現店主已經熱淚盈眶、語帶哽咽的音調請求他:「是否也能到隔壁商店將故事再說一次呢?」當這陌生男子到隔壁說完故事以後,他驚愕地看到兩位面貌相像的中年男子,在商店門口痛哭失聲、相擁而泣。

【心得感想】

事情都要了解前後,不然會悔不當初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19 15:00 |
麒麟子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21 鮮花 x37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一切仇怨都是由誤會而來


等一份愛需要多久的時間
是一年還是十年更久的還有永遠
等愛的人 需要一份不變質的愛情
等愛的人 需要一份永久的愛情
等愛的人 需要一份夢幻的愛情
等愛的人 需要一份"我愛妳"的愛情
是愛來找妳 並不是妳來找愛你
所以我們都是等愛的人...
愛情的圓滿不在於能長相廝守
長相廝守的愛情未必幸福
幸福存在於你的情感得到啟發,因愛一個人而終獲寬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局域網對方和您在同一內部網 | Posted:2008-10-26 10:02 |
cocona 手機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05 鮮花 x4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恩~懷疑就會造成不信任,也容易造成關係的破滅!
在懷疑之前,還是先了解前因後果比較好!
不要讓心上的懷疑,毀了情誼痛苦一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12-02 10:58 |
駱樵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6 鮮花 x50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凡事都要先了解前因後果再做決定



很多事情
錯過了
    就沒有了
錯過了
    就會變的
緣份也是

珍惜所愛   愛你所選擇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12-26 17:4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17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