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75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胖啾啾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97司法特考5等公民的一題...所得稅?贈與稅?
公民與英文
第四題
阿紫與媽媽兩個人,春節期間前往百貨公司購買「福袋」,沒想到竟然抽中一部轎車,兩人興奮莫名,在旁的服務人員提醒他們依規定須繳納15%的稅金。請問:百貨公司的服務人員所說的稅金是下列何者?
A 所得稅
B 贈與稅
C 貨物稅
D 娛樂稅

剛去對了考選部的答案,竟然是A所得稅....
請問有人可以解釋一下...為何不是贈與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8-12 14:23 |
minibook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當然是所得稅阿!因為贈與稅是政府機關為了避免有人規避遺產稅所課徵的稅目,比如說富翁生前贈送一棟豪宅給女兒,就必須課贈與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8-12 15:01 |
Lenc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19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獎品價值超過13333元以上,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需繳納15%稅金。


﹒°.﹒‧° ﹒°.﹒‧° ‧°☆∴°﹒°.﹒‧°
      ╭~~*╮ (((((   
      /( '-' ) (' .' )﹒
       /■ ..../■  
____________√√ ...√√_______ 
○oo。海水...捉住幸福ㄉ尾巴○oo。
   ○oo。我把遺憾留在昨天
      因為人生總是向前行○oo。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8-12 15:04 |
martylovesu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所得稅法
第八條      本法稱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係指左列各項所得:

一、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登記成立之公司,或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外國公司所分配之股利。
..................................................
十、在中華民國境內參加各種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等之獎金或給與。
..................................................

福袋中了汽車,這算是機會中獎的一種,所以列入所得稅來源所得計算


有筆有劍有肝膽,亦狂亦俠亦溫文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8-12 15:0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516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