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51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larkhua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8 鮮花 x4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心得分享] 國考讀書方法意見參考
分享] 司法特考書記官的考取心得

司法特考書記官的考取心得

來源:出處不明

----------------------------------------

刑法概要

刑法總而言之,是一科比較抽象的科目,由其對於非法律相關科系的人來說,若是靠自修的方式是比較困難,畢竟刑法(由其是總則)是建立在觀念上的學習,初學者常被刑法總則諸多觀念所混淆,除了選擇一本適合自已的參考書,最好是去補習班上課,若真的不想補習,也可以上本站討論區或其他法律討論區發問。

總則的部份,首先犯罪行為的定義(即實行行為)最好先籬清,也可謂為基本觀念的建立,再者就是刑事責任,要記住刑事責任在三段論法上的位階,是最後探討的(近來書記官考試常考及刑事責任),故意過失、原因自由行為、由其是期待可能性的問題。共犯也屬熱門考題。此外刑罰論的部份,若是時間充裕,則儘量不要略過不讀,因為還是有可能會出有考題。暗器的方面則小心刑法效力的範圍(屬人主義、屬地主義、世界主義等...)

分則的部份,常讓大家有無從下手去讀之感,建議先看考古題的趨勢走向然後背下熱門常考法條及新修正法條如何應用的問題,回想罪刑法定主義,所以如果出實例題,一定要所有構成要件該當(含主觀、客觀要件皆備)才可科以刑事責任(當然要無阻卻違法事由)。

PS推薦書目:黃仲夫「刑法精義」、蔡墩銘「刑法總論」、曾淑瑜「刑法分則問題研究一」

----------------------------------------

民法概要

民法條文繁雜,對於時間不多的應考者,實為一大考驗,然筆者準備88年司法人員特考時,僅以半年的時間,即考了54分(當年書記官總平均50分即達錄取標準),故對於書記官或高考程度(法制科除外)之民法科目,要在短時間內考出一定水準,一定要講求方法,首先總則部分是取分關鍵,總則的條文能背儘量背熟,就算條號不記得也沒關係,重要的是遇到總則的考題能夠熟練的引用出來,此外,總則的實例題也要試著去做(至少要看一堆實例),練出基本功力。

債編這幾年應偏向88年新修正條文的考題,所以新條文一定要熟,但其他舊的部份也不能不讀。債編的名詞解釋一定要會就沒錯。

物權基於物權法定主義,故題目變化應不致太大,除了定義背熟,若有時間,看些考古題吧,記得加足火力在擔保物權的部份。

親屬繼承的部份,條文可先不看,先看參考書或教科書了解意義後,寫實例題,有空再背法條。

PS推薦書目:施啟揚「民法總則」、楊與齡「民法概要」、保成出版民法概要(著者:李復昀)、月旦出版「民法入門」(著者李太正等...)

----------------------------------------

訴訟法概要

訴訟法分為民事訴訟法概要及刑事訴訟法概要,等於是兩科,而且條文多的嚇人,初次應考者常敗於此科,由以民訴為最(筆者第一次應考民訴僅拿了7分!),民事訴訟由於當事人進行主義,故與刑訴不同,三面關係的形成強烈,不如刑訴職權主義,常可『依職權為之』,研讀民訴此科,首先絕不可懷有在短短幾個月內建立超人的實力,半年內你的功力能騙騙閱卷老師就很不錯了,老實說,我的民訴實力與補習班無關,全靠自已念,(當然很辛苦不在話下);首先你無法科背景者,建議先念保成陳永先著『民事訴訟法概要』雖然看起來很厚,但是我個人是花半年時間一頁一頁念完第二審的部份,雖然考的不好,但是有關民訴基本概念已有了通盤的了解,88年考完,我立刻將陳永先那本念完,再去買雙榜的律師司法官歷屆考題來看,學習他的解題方式技法,此外,王楊鄭三人合著也選擇一些章節來細讀,應考時,雖然沒有十成十之把握,但是至少我『不會怕』。

刑訴考題常來自題庫,且書記官訴訟法中的刑訴考題幾乎沒有實例題,所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考古題念過或試寫,常背法條,對於各個章節間的相互關係一定要了解,不能都只是片斷記憶,一定要把各章節串連起來應用,有空記記條號,由其是刑訴251條、告訴權人、自訴權人的條號,能記就儘量記下來,不能記就算了。市面上刑訴的參考書一堆,我個人是不迷信所謂的「名師」,只念一本保成桑田的刑事訴訟法概要,(作者還勸你讀完三遍),章節的編排蠻好的,不一定要看什麼「會賺」之的。另外刑訴我還有買蔡墩銘老師的刑事訴訟法概要作為參考之用,其實我建議你們買褚劍鴻老師的刑事訴訟法概要(商務印書館)來看,但最好別上下兩集細讀,否則你哪來時間念別科!!

PS推薦書目:保成陳永先「民事訴訟法概要」、雙榜「律師司法官民事訴訟法歷屆考題詳解」、王楊鄭三人合著「民事訴訟法新論」、保成桑田「刑事訴訟法概要」、蔡墩銘「刑事訴訟法概要」、褚劍鴻「刑事訴訟法論」

----------------------------------------

法院組織法

法院組織法早期根本就是拿考古題來考大家,直到88年出了法醫師及檢驗員,大家才開始緊張,88年法院組織法大家的成績普遍不高,原因就是出了考古題之外的題目,加上89年的考試,法院組織法內容有修正,所以就感覺上更不容易著手,也再也不是所謂的「搶分科目」、所以你需要的是一本最新版本的參考書,真抱歉,我不是幫保成打廣告,但是你若找不到更好的書,(其實你可以多看看啦~~)但是我只看保成的,他有發兩本一本是講義,一本是課本,就法院組織法而言,我認為應該夠了,只是現在你面對的法院組織法,需要更高的答題技巧才能考出水準以上的分數,例如89年考的「普通法院」,就是在考審判權的問題,可以大作文章,千萬不要只是制式的答出大家都一樣的答案,那樣子,就屬於泛泛之輩,無法脫穎而出,畢竟現在書記官的錄取率真的跟中華電信行動電話的費率一樣,Low到滿低的,法院組織法能考高,你的專業平均就不會未達標準了。

----------------------------------------

國文

準備國文沒什麼方法,有些書會請你多看社論,是可以,就怕看沒幾篇就不想看了,所以說,在國文作文方面,應考者除非他是作家國文老師或記者什麼的,作文是差不了多少分的(about5~10分)若你覺得你的專業科目已強到無人能敵,可以試著寫寫作文,回學校請你的老師評閱看看。公文方面幾乎是就考「函」的寫法,只要你有一本最新公文格式或應用文之類的書籍,就沒問題了。

----------------------------------------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中華民國憲法這科,以往(至88年)為題庫命題,我只有考前一周念完參考書,做它個500題就去考了,考出91.75分還算低,自89年開始,出了一堆釋憲文的考題,最主要的是考你對於釋憲文的主旨內函的了解關心程度,沒念過的人通常是會猜錯的,所以要把小六法後面釋憲法有關憲法的看過,否則,等你要用猜答案的時候,你就知道多難猜了。

----------------------------------------

本國歷史及地理概要

司法四等考試由於屬於特考之一種,故而依規定普通科目需考本國歷史及地理,這點於高普考第一試不同。本國史地大家在國高中都有念過,相信應該不會太陌生,要談如何準備史地,先要從命題方向談起,史地科也是採題庫命題而且是出自於高中課本,勿念國中課本,且一定有基本題,也就是基本史地名詞的了解,如89年司法四等:下列哪一諺語的流傳始於明代?中國皇帝的稱謂始於何時?

這些都是基本題,一定要拿到分(注意!!高考第一試漸不考此種基本題型,因其為綜合知識測驗,需考別科,故高考應考者如欲在本國歷史上拿到高分,必須注重整合的觀念),基本題型演練後,再找出考大學的「整理」教科書,做一些統整的工夫,順便做一下較深的題目以免在考場遇到較深的題目會心慌影響應考心情。如果上述的方法你已做到,那麼你必可拿下75%的歷史分數,(若你高中歷史念的不錯,則必可拿下80%),欲再熟練的話,請做至少400題的題目,最後要提到的是,最近一定會考台灣史,故要再加分的話,請看國中的認識台灣教科書。茲列舉89年司法四等台灣史題目

1取消報禁、黨禁、解除戒嚴,開放大陸探親等一連串使台灣政治呈現民主化新局的重大決策,都是在哪位總統任內,先後付諸實施的?(蔣經國)
2擅長織布且有紋面、獵首等文化特色的台灣原住民是何族?(泰雅族)
3今台北縣有五股、七股等名,這些地名反映何種史實?(合股從事貿易)
4漢人在台灣本島設置行政區,始於何時?(明末;應指鄭氏)
5政府遷台後,為推動學術研究,中央研究院在台復院,現址設於(台北南港;本土常識)

本國地理涉及空間觀念,由其對於自然現象的成因必須了解,記憶不清時才能推理出答案,不建議一味死背,各類特考地理的區隔很大,如退除役特考、保險人員特考地理偏記憶題,較簡單,有念過必可拿下90%以上分數,而司法特考、關務特考、警察特考則屬中間難度,想混水摸魚的拿下分數很難,故應念的紮實點,最難的要屬土地代書特考,喜歡出圖片題、綜合題,一般考生拿不了高分。地理總論念熟點,可拿下60%至70%的分數,再加上分區地理,有念完的人,拿下80%以上的分數不是難事。以下是代表性考題:

1台灣地區七、八月時有大雨造成災害,其主要的致雨原因是什麼?(颱風)
2中國北部地方,介於太行山與隴山間的高原盆地區,主要農作為何?(夏小米冬小麥;從小考到大的考古題)
3中部地方秋冬季節日照時數最少的地理區為何?(四川盆地;諺語蜀犬吠日)
4盛產井鹽,有『鹽都』之稱的都市為何?(自貢)
5民國五十年代,台灣的經濟發展以何種產業為重心?(農業;從小考到大的考古題)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巧剪人間情) | 理由: 令人汗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8-06-18 12:05 |
紅蜻蜓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1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大大分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寬頻網 | Posted:2008-06-18 12:22 |
ivanche17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真是受益良多,如雷貫耳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6-18 13:23 |
accreb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4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大大的分享,我也要來好好拜讀一下 表情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6-18 14:32 |
陳昱志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家都有在仔細看內容嗎,書記官應該沒考本國歷史與地理了吧,這內容會不會是以前的資料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6-18 17:13 |
view123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1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您的分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6-18 20:56 |
米克斯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6-19 07:37 |
為自己出征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7 鮮花 x24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相同的只有共同類科  
朝他的方向來準備看看~~
多謝分享喔~~


機會 什麼是機會??
是给準備好的人的。

努力是過程的必要條件
堅持是成功的唯一要件
[分享為最大動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6-19 13:20 |
omega133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多謝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1-24 10:35 |
美夢成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5-14 03:0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554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