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最近收到的e-mail(作者不詳= =)
底下我有寫上我的看法
(若有違版規,請版大告知,小弟會來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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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藝人們放過全台灣的人民吧!(太寫實了)
最近看了蘇永康、謝霆鋒、苦苓的新聞頗有感觸,
聽了一則政府出錢的廣告,主持人說:
最後一題現時搶答:"同樣是CD,一張50元的跟350元的,要買哪一種?"
有一個女生就回答說:"同樣是CD,當然是買50元的嚕。"
主持人駁斥說:"答錯!"
另外一個男生的聲音就回答:"350元,因為350元買的是智慧財產,
50元是盜版的行為。"
如果大家平時有看一些時尚雜誌,介紹藝人的穿衣或首飾,
每一樣東西的價格都是好幾萬塊錢,我不知道藝人們怎麼買得下去?
為什麼下得了手?
一件上衣約一個基層上班上班族的薪水(約三萬),
那些藝人為了光鮮亮麗,
為了滿足虛榮心,我們怎麼可能去買正版CD呢?
我的一件衣服才50塊就可以穿好久好久,為什麼藝人們不多加省思,
這個社會上有多少人,因為你們買的一件衣服的錢,
我們要過一個月或兩個月的生活??
昨天我看新聞,輕度智能障礙的秀蘭得到總統頒獎,獎金才15萬,
她才18歲,家裡有兩個重度智障的哥哥、精神異常的母親,
她去做打掃工,一個月才18000的薪水,她要養活一家人。
各位藝人們,一個人少買一件衣服就可以幫助他們家裡多少?
大家不如把買CD的錢拿去行善,
也不要拿去給藝人們亂花。
請藝人們放過全台灣的人民吧!
不知大家最近是否看過一個廣告,
一位接著一位的歌星出現在你眼前,求大家饒過他們~
剛開始感觸不深,但是自從我看到一位年輕的媽媽,
帶著一位國小的小孩出現在量販店開始,讓我想寫這一封信......
那時他們正為他們的晚餐打點,一袋餐包和一罐水,
跟在他們後面購物的我,原本顧著挑自己的日常用品,
忽然聽到那位小妹妹吵著要買CD。
我想那對大家來說都是件稀鬆平常的事,
但是對這位失業的媽媽卻是一種遙不可及的奢求,
我想他不是不願意讓他小孩和其他的小孩一樣,
擁有一份屬於自己喜歡的聲音、屬於自己的快樂,
實在因為他負擔不起。
因為她悄悄的對那小女孩說:
「等媽媽『再』找到工作一定買給你,媽媽身邊的錢不夠買下它!」
聽了有點辛酸,有點感動~有點想哭~,
一位媽媽再勉強提供小孩溫飽之下,他還是努力想著,
如何讓小孩和其他小孩一樣,有一份屬於自己的禮物。
此時的我不經想到那些打廣告打得很兇的藝人,
要大家饒了你們,你們餓過嗎?你們現在三餐只吃麵包度日嗎?
你們出門只能用走路的嗎?你們為了小孩的學費煩惱了嗎?
我想沒有~你們可以撞掉一台價值比一棟房子貴的轎車,
你們可以天天吃人家或許一輩子都吃不到的山珍海味,
你們可以穿一件衣服價值高過一台摩托車,
你們可以住五星飯店不走,你們更可以天天上酒家上PUB喝酒、玩女
人....?#@%!
你們有沒想過還有很多人沒飯吃,衣服要好久好久才買一件,
在狹窄的六坪套房中住著全家,還有高中求學中的小孩需要出外打工,
只為了貼補家用....
我想你們活的很好,是許多小孩的偶像,他們學著你們的一言一行,
但是你們作好榜樣給大家看了嗎?
你犯錯,把責任全推到全世界的人身上。
「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我想,你犯了是演藝圈裡許多男人會犯的錯,
不是全天下!出軌把責任全推到另一半的身上....
不要因為你有媒體,就以為可以胡作非為,
拿出你們的良心,做作好榜樣,不要整天亂搞男女關係,
今天追誰,明天出軌,後天和某某人再哪裡被抓姦。
小孩也有眼睛,他們還是張白紙,你們的行為已經漸漸污染了他們的思
考邏輯。
台灣的道德觀漸漸在淪陷,你們是一大主因,
因為你們有媒體,你們的渲染力強,
因為這樣我想對你們說,請多做善事,好好端正自己的行為,
沒人買你們的唱片不是因為我們都不喜歡,
是因為你們的行為令人不齒,
請先救救台灣,先救救未來國家的希望....
你們想過嗎?
一個愛你們、喜歡你們崇拜你們的歌迷才會去買你們的唱片,
但是你們一再的提高價格,你們拿到你們要的利益之後想到過回饋歌迷
嗎?
幾乎大部分的影歌星賺飽了錢,就立刻在外國置產,並取得居留權。
你們只會想如何從他們身上再取的更多的利益,這樣合理嗎?
不是我們不喜歡正版,是因為你們太過份。
現在更扯,
一連串的藝人未婚先懷孕還在節目上大肆厥辭,
媒體好像沒有其他好報的,
整天都在報誰懷孕如何如何,
台灣的藝人心中有病,而且影響社會年輕一代很深,
但他們毫不感到羞恥的帶領年輕人走向罪惡之深淵。
未婚懷孕是對的?崇尚名牌是對的?
太多太多的負面教育從藝人身上不斷的向社會發出這樣訊息。
讓年輕人覺得這是對的,做出讓人無法接受的事情只為了追求偶像的腳步
藝人們,
請你們高抬貴手,不要在媒體上為了你們自己,
將自我提的很高而誤導無知的年輕一輩吧,
只會耍嘴皮子而無真本事在社會上是沒用的。
各位收到這一封信的朋友們,請努力的將這一封信傳下去,
傳到那些人手中,傳到他們先自我反省為止,
台灣需要大家一起來改造,當你我的手握在一起時,我們一定可以改
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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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最近收到的一封e-mail
覺得寫得很棒,所以弄上來和大家分享
我並不是說要支持盜版、反正版
只是覺得在cd價格上,或許那些藝人們真的該仔細想想
一片350的cd
對社會上某些人而言
卻是很難花下去的
特別是文中的例子(年輕媽媽和小女孩)
真的是讓人看了很鼻酸
這是我的看法
我並不是說想支持盜版、反正版
但正版也希望能正得合理
若該藝人品性優良、且真正用心、用智慧在創作
他的cd一片開價350
我會願意去買,即使吃幾餐泡麵存錢買也願意
但若該藝人品性差,即使創作很用心
或是用心寫個1~2首歌,其他都翻唱的
這樣的cd開價350
各位會覺得值得嗎
藝人以智慧財產權來維護他們的創作
而我們花350消費買一張cd
但裡面的內容卻不值350元
我們能否以消費者保護法來維護我們的權益呢?
此外
對藝人的品性和媒體
也給人另一層面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