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预定明年元旦上路,目前虽因车内单元(OBU)售价争议无法开卖,不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已完成相关规范,包括未申装OBU走电子收费车道、使用非登记车辆的OBU、使用挂失或停用的OBU,都将视同不依规定缴费,罚款3000~6000元;小型车误走大型车车道则要比照大车缴50元通行费,但大型车走小型车车道还是要付50元。
因应电子收费上路,高公局完成「电子收费申装及欠费追缴作业注意事项」,作为未来远通电收公司申装OBU与追缴通行费欠费的准则。注意事项规定OBU必须随车登记,不得共用;申装时,车主必须亲自备妥相关证件前往办理,无法亲自办理则要另出具授权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装。
由于国道一号(中山高)、国道三号(二高)全线将各有一个小型车和大型车专用的电子收费车道,注意事项明订,当通行费50元的大型车,误入通行费40元的小型车电子收费车道时,大车还是得依原来的高费率缴费;但若是小型车误走通行费较贵的大型车专用车道,就得比照大型车缴50元通行费。
如有车辆以拖带方式通过电子收费车道,前、后车辆都要缴纳通行费;若欠缴通行费,欠费的违规罚款及催缴作业费等,由前车负责。
一旦用路人不依规定缴通行费,远通电收将制发「补缴通行费及作业处理费通知单」追缴,并加收包含车籍资料查询费、照片费、帐单列印费、挂号邮资费、缴款手续费等成本的「作业处理费」,费用现由高公局审议中,以不超过通行费本费(即40元)为原则。
由于电子收费上路后,收费站的收费车道将分为三大类,驾驶人容易走错车道,高公局特别归类出三类蓄意逃费的行为,包括未申装OBU却行驶电子收费车道、使用非登记所属的OBU,以及使用已挂失、停用、暂停服务、停止免征通行费优惠的OBU等,除了将通知车主补缴通行费及违规作业处理费,还会移请警方开出3000~6000元罚单。另外,包括卡片余额不足、扣款未成功等情形,则由用路人自行在期限内至指定地点缴纳通行费及「欠费自动补缴作业处理费」;逾期未补缴者,再视同不缴费开罚单。
为免用路人赖帐,注意事项明订逾「补缴通行费及作业处理费通知单」缴费期限未缴者,会再寄发通知单一次,并加收「二次追缴作业处理费」;这些费用累计未达300元且经催收逾五年仍未缴纳,相关资料就会被注销,若五年内累计欠费300元以上,则移送强制执行。
大家要注意开对收费车道喔
不然被罚钱
会很不值得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