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07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amika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0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转贴资讯] 错走国道电子收费车道 将罚3~6千
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预定明年元旦上路,目前虽因车内单元(OBU)售价争议无法开卖,不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已完成相关规范,包括未申装OBU走电子收费车道、使用非登记车辆的OBU、使用挂失或停用的OBU,都将视同不依规定缴费,罚款3000~6000元;小型车误走大型车车道则要比照大车缴50元通行费,但大型车走小型车车道还是要付50元。

因应电子收费上路,高公局完成「电子收费申装及欠费追缴作业注意事项」,作为未来远通电收公司申装OBU与追缴通行费欠费的准则。注意事项规定OBU必须随车登记,不得共用;申装时,车主必须亲自备妥相关证件前往办理,无法亲自办理则要另出具授权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装。

由于国道一号(中山高)、国道三号(二高)全线将各有一个小型车和大型车专用的电子收费车道,注意事项明订,当通行费50元的大型车,误入通行费40元的小型车电子收费车道时,大车还是得依原来的高费率缴费;但若是小型车误走通行费较贵的大型车专用车道,就得比照大型车缴50元通行费。

如有车辆以拖带方式通过电子收费车道,前、后车辆都要缴纳通行费;若欠缴通行费,欠费的违规罚款及催缴作业费等,由前车负责。

一旦用路人不依规定缴通行费,远通电收将制发「补缴通行费及作业处理费通知单」追缴,并加收包含车籍资料查询费、照片费、帐单列印费、挂号邮资费、缴款手续费等成本的「作业处理费」,费用现由高公局审议中,以不超过通行费本费(即40元)为原则。

由于电子收费上路后,收费站的收费车道将分为三大类,驾驶人容易走错车道,高公局特别归类出三类蓄意逃费的行为,包括未申装OBU却行驶电子收费车道、使用非登记所属的OBU,以及使用已挂失、停用、暂停服务、停止免征通行费优惠的OBU等,除了将通知车主补缴通行费及违规作业处理费,还会移请警方开出3000~6000元罚单。另外,包括卡片余额不足、扣款未成功等情形,则由用路人自行在期限内至指定地点缴纳通行费及「欠费自动补缴作业处理费」;逾期未补缴者,再视同不缴费开罚单。

为免用路人赖帐,注意事项明订逾「补缴通行费及作业处理费通知单」缴费期限未缴者,会再寄发通知单一次,并加收「二次追缴作业处理费」;这些费用累计未达300元且经催收逾五年仍未缴纳,相关资料就会被注销,若五年内累计欠费300元以上,则移送强制执行。

大家要注意开对收费车道喔
不然被罚钱
会很不值得喔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5 16:03 |
louloupa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政府把时间 表情 跟高科技
都花在如何"赚"人民血汗钱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6 10:57 |
blackcoffe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哈 说的对。。。。 = = 也不多花点钱在国内建设。。。。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6 12:15 |
jamika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0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或许大家的想法很主观
我是以旁观着来看的
任何法律都是要遵守的
不管是任何一党当权执政
大家还是要遵守法规的
如果大家都不遵守
那国家都乱了

或许有些人会说订这些法规条文很扰民

其实任何一条法规
都有被说好和被说坏这俩面的
看每个人的诠释的想法不同而有所不同吧

不遵守只会让自己荷包大失血
要遵守喔


[ 此文章被jamikan在2005-12-06 23:04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6 22:56 |
v52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大家要注意开对收费车道喔,不然被罚钱,会很不值得喔!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6 23:02 |
smilemax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大师奖 创作大师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28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没装就算了走错还要罚3000~6000元罚的很不值得说!!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7 17:26 |
jamika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0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smilemax于2005-12-7 17:26发表的 :
没装就算了走错还要罚3000~6000元罚的很不值得说!! 表情
对阿
所以才要更小心喔
不要开错走错车道花冤枉钱喔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8 21:2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083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