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88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milemax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大师奖 创作大师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28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DV][讨论] JVC Everio GZ-MG50 数位摄影机这台好吗
请问各位大大JVC Everio GZ-MG50 数位摄影机这台好吗??
有大大使用过吗?? 实际操作感觉如何呢?? 希望大大讨论推荐好的DV!! 谢谢大大!!

PS
JVC Everio GZ-MG50 数位摄影机
感测元件 133万画素高感度CCD
最大动态影像 720×480
最大静态影像 1152×864
光学变焦 15倍
数位变焦 700倍
最大光圈 f1.2
连拍速度 0.6fps不限张数
记录格式 MOD(摄影机), JPEG(相机)
液晶萤幕 2.5吋
传输介面 USB 2.0
视讯输出 NTSC/PAL
储存媒体 1.8" 30GB
专用电池 BN-VF700
外观尺寸 118×80×55mm
机身重量 约380g (含电池, 记忆卡)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5 13:37 |
msdos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据说硬碟运转会使机身发热,电池续航力较一般DV机种较短喔!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12-06 12:50 |
bulukaika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一定吧,
我的单位买了一台,
30G的硬碟,
以最高画质而言可拍七个小时,
msdos大大所说的情形我们并没有遇到,
我们是接电源线连续拍摄四个多小时,
机身并未发热,
不过如果嫌电池续航力太短,
可以买容量较大的电池(可持续拍摄七小时),
我们视觉的蛮好用的,其他单位也跟着买了一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19 23:16 |
msdos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也不是说JVC的不好,因为如果容量是30G,可以录7小时,那必定牺牲了画质,这也是硬碟式DV的宿命!因为1小时的DV带转成AVI就要13G,而且镜头移动时就有一点马赛克,若是以MPEG2来存,哪马赛克情形只会更严重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12-20 08:15 |
maskershi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使用硬碟式的因为要趋动硬碟的原故....耗电是必然的...
若是使用加大容量的电池...那相对的重量一定比较重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2-05 14:01 |
bulukaika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过JVC这台摄影机本来就已经比较小、比较轻了。
所以就算是加上高容量电池,还是不会太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2-16 21:3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73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