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81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對的人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棒球] 洋將增一人 熊隊不贊成
轉貼自 http://tw.news.yahoo.com/...2l03y.html

為了增強競爭力,中華職棒聯盟領隊會議重新決議,明年洋將名額可能從2人增為3人。不過,La New熊領隊陳杰成表示,洋將增為3人恐怕會壓縮本土選手發展空間,因此球團立場傾向維持2名洋將。

今年7月底又爆發簽賭事件後,聯盟原為了管理問題,而決定把洋將名額從4人砍為2人。不過,日前經歷了亞洲職棒大賽,昨天上午領隊會議重新商議,洋將名額可能由2人增為3人;球團登錄3名洋將,2名可同時上場。

這一點,並非所有球團都同意;為了維護本土選手的舞台,La New熊傾向維持2名洋將。領隊會議之所以出現這個建議,一來是為了在亞洲職棒大賽補強實力,再者是因應明年以4連戰為主的賽制。

由於世界棒球經典賽於3月舉行,加上亞洲職棒大賽影響,明年職棒將延後至3月18日開打,並且賽程將變得緊湊,預計有超過2/3的賽程,都是4連戰。另外,中職將效法美職,在8月31日之後,各球隊原25名球員可擴編至30人;總冠軍賽賽制將改為前兩場後休息1天,接著打3場再休息1天,再進行後兩場,但前3場仍為勝率較高的季冠軍為主場。


【心得感想】

我比較偏向於洋將2名,專心培養本土球員,不過礙於比賽可看性,三名洋將球員也是非得不可行的政策。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5-11-29 15:24 |
sjproidol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三洋將限制二投一野或是一投二野..
有洋砲+洋投..本土投打才會更有競爭力!


€什麼時候才會在人海中找到我最愛的那個人!
€€不要罰我我不懂阿...我只是塵世中一個迷途小書僮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29 15:37 |
阿至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三洋將的策略
是洪教主提議的吧
不肯成立2軍
只想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29 15:50 |
kgarnett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哩馬幫幫忙~拜託你去爬文好不好~新聞明明就是寫誠泰反對2洋將~你也可以怪到兄弟唷~還是你的誠泰賣給洪教主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29 23:36 |
agasi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洋將的數量 我覺得2 or 3都還好
可是質量真的才是重點,找來的洋將要夠行
才可以剌激本土的選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局域網對方和您在同一內部網 | Posted:2005-11-30 16:07 |
大東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83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請越多 但是還是請一群不好的洋將 有用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30 19:0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342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