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选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1年2月21日
发文字号:选高一字第1011400068号
主旨:公告公务人员初等考试规则附表「公务人员初等考试应试科目表」修正草案。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51条第2项、第154条第1项。
公告事项:
一、修正机关:考选部。
二、修正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第3条。
三、本案公务人员初等考试规则附表「公务人员初等考试应试科目表」修正草案对照表,均登载于本部全球资讯网(
http://www.moex.gov.tw)考选法规之「法规草案公告」项下。
四、任何人得于101年2月27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向本部高普考试司第一科(电话:02-22369188转3078、3079,传真:02-22366540,电子邮件:000518@mail.moex.gov.tw,地址: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1号)表示意见。
wwwc.moex.gov.tw/main/news/wHandNews_File.ashx?news_id=1006&serial_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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