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72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llevely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刑法未遂疑惑
【95原五】甲深夜潛入乙家中行竊,搜索財物之際,聽聞腳步聲,已為屋主返家,落荒而逃,事實上是鄰人腳步沉重,甲作賊心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26 23:26 |
shl65102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 深夜 加重竊盜罪之未遂犯
2 白天 99年修法前為一般竊盜,以100年來說 同樣為加重竊盜未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27 02:25 |
sommerbrisen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拙見:

如果該條有罰未遂,那未遂犯的論刑,本來就是從既遂犯來減輕其刑而論。所以97公路的最後一句其實邏輯上是沒錯的(從竊盜罪「320條1」減輕刑罰),但是總是有點畫蛇添足之感。

不過1樓大大所提醒的321的加重竊盜修正,想來會是八月的熱點阿。
表情


水至清則無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行政院研考會 | Posted:2011-07-27 10:08 |
lllevely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哦~了解了,謝謝大大的解說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27 12:2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222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