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刑法]窃盗罪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294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
(共 2 页)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冰咖啡
级别:
初露锋芒
x5
x863
分享:
▼
x
0
[求助] [刑法]窃盗罪
甲情人节想送女朋友花,却买不起,于是到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8-18 22:21 |
Dragon-Q
级别:
小有名气
x0
x1156
分享:
▲
▼
有~因为,窃盗是持有权之破坏问题,所以甲先破坏他人持有有而立自己持有权
之下,另将所有权处分转让于他人,不影响行为人持有权之破坏与不法所有之意
图,其意图不法所有乃以犯罪之不法行为(易持有为持有)达成所有之目的,在
行为时已经构成犯罪之事实,而不以行为后所有权归属于谁而导致犯罪不成立;
惟,倘行为人乃窃盗故意,故意为易持有为持有之行为,而随后有返还之意思恐
难谓具有意图所存!
------以上仅为敝人之胡说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x
1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10-08-19 09:18 |
luciferydog
级别:
小有名气
x2
x709
分享:
▲
▼
有的
因为在这案例,甲是送给女友。
而不是还给女友。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x
1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8-19 19:20 |
lai0913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268
分享:
▲
▼
没有
因为"
借
花献佛"
这才比较像胡说
清如水 廉如镜
x
1
[3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
2010-08-19 23:12 |
辛苦
级别:
小人物
x0
x7
分享:
▲
▼
这题好像超难解。
法感是没有。
主观上似乎要有排斥与占有的意思。
法律会罚是罚行为人有不好的念头:随便拿人东西并想占为己有。
可是,因为是要送所有人(女友)的东西,所以虽然随便拿了女友的花,有排斥的行为,但本来就不打算占为己有,所以无排斥与占有之意。
不过,另一方面,能送人就代表东西是你的,你才有权将东西送人。只是,虽然有让人误认东西是自己的的错觉,可是自己主观上本来就不想要占为己有,只有想让女友开心而便宜行事的以女友的花送给女友。
因此,若这样就评价为有排斥、占有的不法意图,似乎不近人情。充其量应只是有损自己评价的不好的社交行为。
结论:
主观上没有为自己不法所有意图。
为第三人不法所有意图呢?本题女友为第三人,应无讨论必要(东西自始都是女友的。论不法,无不法;论所有,本为己有)
x
1
[4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
2010-08-20 01:41 |
Dragon-Q
级别:
小有名气
x0
x1156
分享:
▲
▼
不要被意图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给骗了,因为真正可辨识的地方在于行为人
想以不法之行为建立持有关系,也就是不法的非法行为破坏他人持有权,
而转为自己持有权的建立,使该能由自己之使用或处分的意图才是!!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x
2
[5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10-08-20 10:07 |
bobby650310
级别:
小人物
x0
x39
分享:
▲
▼
站在刑事政策学角度及可罚性要件来看
不罚
以上仅为小弟之胡说
x
0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8-21 23:53 |
luciferydog
级别:
小有名气
x2
x709
分享:
▲
▼
题目是要问有无不法所有意图,而不是成不成立窃盗罪!
本案可能不成立窃盗罪,不过应该是有不法所有意图!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x
0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8-22 08:53 |
kailean1986
级别:
路人甲
x0
x5
分享:
▲
▼
愚见认为,偷窃构成要件有该当,破坏他人旧持有,而为自己不法之所有,我想不论客体归属谁,行为人主观意图应该是成立的且客观有偷窃之行为,但违法性看来,虽然有形式违法,但似乎无实质违法性,且不具社会相当性,依刑事政策学予以排除不罚才是
x
0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8-26 22:34 |
dom200068
级别:
小人物
x6
x39
分享:
▲
甲的女朋友收下花后,甲即为窃盗,甲的女朋友为业务侵占
dom200068
x
0
[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8-27 11:09 |
<<
1
2
下页
>>
(共 2 页)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541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