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分析其他答案,再来探讨。
(A)得否主张业务正当行为,乙"转向民宅"非业务上正当行为,应系紧急避难。
(C)针对屋主受伤,乙系成立§284I前段 过失致轻伤罪
(D)毁损罪无过失犯之规定。
答案(B)在上述所列答案比较妥当,审酌刑法第24条紧急避难之要件,本案
乙因甲车速过快,为闪避甲所驾之机车,转向民宅,乃符合紧急危难情状,且
实行紧急危难之行为,成立紧急避难,至于有无避难过当,须考虑有无法益权衡,
答案说明"可能成立"避难过当,并无绝对系避难过当,乃须个案审酌,故B答案较
为正确。
3.要如何辨别民法中的 消费借贷 和 使用借贷 呢
称使用借贷者,谓当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约定他方于无偿使用后返
还其物之契约(第464条)
称消费借贷者,谓当事人一方移转金钱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权于他方,而
约定他方以种类、品质、数量相同之物返还之契约。(第474条)
使用借贷,如借车、书、房屋等物于他人,他人无偿使用后,须返还之契约。
消费借贷,如借钱、米、酒等具可代替性质,于期间届满后,约定他方返还之契约
5.在民法中何者是
要式契约或是不要式契约呢
这有点庞大,仅简要说明,所谓"要式"乃须践行"一定方式"为准,如契约表明须以
"书面"或"证人"等方式,该契约使得生效。如果未践行此一方式,按民法第73条,
该契约为无效。一般条文若无特别规定,以不要式居多,如买卖契约,非不动产之租赁
契约等
5-1下列何者为要式契约?(A)终身定期金(B)保证契约(C)旅游契约(D)和解契约
为什么答案会是a呢 其他都是不要式的吗?
(A)答案参照民法第730条,里面有记载应以"书面"为之
(B)保证契约,除了民法第756-1第2项,人事保证外,其余均为非要式契约
(以答案正确度来看,(A)最为正确)
(C)旅游契约§514-1,其中§514-2乃契约记载事项,非要式规定
(D)和解契约§736 民法并无规定。
至于问题2,待其他大大帮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