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6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asonku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转贴]适婚年龄
当我碰到一个能分享生命价值观的女人,
而且她也愿意嫁给我的时候,就是我的「适婚年龄」!
一位男性朋友,在二十七岁那年失恋之后,
直到过了所谓的「适婚年龄」,
还是没有碰到心仪的对象,现在他已经四十岁了,
对婚姻仍殷殷盼望。
「我觉得我真正的『适婚年龄』还没到。」
他对我说。我很佩服他的勇敢,或者应该说是智慧。
不管面对多少亲友的压力,都能处之泰然。
「什么时候才是你的『适婚年龄』?」我请教他的意见。
「就是当我碰到一个能分享生命价值观的女人,
而且她也愿意嫁给我的时候,就是我的『适婚年龄』。」
传统观念讲的「适婚年龄」,比较偏重从生理上或经济上来解释。
精神层面的「适婚年龄」,现在才开始有人拿出来说。
生理成熟、经济独立,不见得就已经到了适合结婚的地步。
心态上的准备,也不可忽略。
从精神、心灵的层面看「适婚年龄」,个别性的差异就很明显了。
有的人二十几岁就已经想清楚了;
有些人则到了四十几岁还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明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之后,还要遇见一位能接受这种价值观的人,
并且愿意结婚,成为「灵魂伴侣」。
当一切遇合都自然而然地发生了,那一年就是「适婚年龄」。
婚姻,是自己的选择,日子,是自己过的,不用做给别人看?
大部份的人都宁愿相信,婚姻要靠点「缘分」。
听起来,满抽象。我倒认为,「缘分」就是很多变数的组合。
生命里,有些变数是我们可以掌握的,例如:自我的学习与成长。
有些变数则不能由自己操控,例如:在捷运车厢碰见某个人。
面对婚姻,我们只能尽力去掌握自己能掌握的那一份。
至于,不可操控的那一部份,怀抱敬天畏神的谦虚态度,
迎接未知的变数吧。
只要以正面的心情泰然处之,每个谜底揭晓,都有它的意义。
英国诗人及剧作家王尔德对于婚姻有很讽刺的看法,
他说:「男人由于寂寞而结婚,女人由于好奇而结婚。
最后,双方都失望。」足以为鉴。
我的看法是:不要因为害怕寂寞,就找人结婚。
也不要因为别人过度的关怀,就苦恼自己为什么还是单身。
婚姻,是自己的选择。日子,是自己过的,再甜再苦,都是自己的。
不必对别人交代,也不用做给别人? 搳C

就像席慕容女士的诗句: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 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
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 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
总有一些什么会留下来的吧 好让 好让
那些不相识的人也能知道我曾经怎样深深地爱过你

我想,是这些温柔的诗句,提醒年轻的我们──
在相爱时钻石般珍惜地认真,在分手后千恩万谢地祝福。
拥有爱情的时候,让双方都愿意!追求共同的幸福;
失去爱情的时候,把自己活得很好,当作是一种义务。
不论是否走入婚姻,我相信,真情才是心灵唯一的归宿,
才能如皎洁的月光般被记忆。
于是,爱情的沧桑,在时间的流域中成为绝代风华。
婚姻,不是唯一的保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省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4-12-05 10:32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jasonkuo于2004-12-5 10:32发表的 [转贴]适婚年龄:
当我碰到一个能分享生命价值观的女人,
而且她也愿意嫁给我的时候,就是我的「适婚年龄」!
一位男性朋友,在二十七岁那年失恋之后,
直到过了所谓的「适婚年龄」,
还是没有碰到心仪的对象,现在他已经四十岁了,
.......
我觉得有时候要找一个了解你的人啦
但是也不简单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7-29 14:3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10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