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47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安ㄚ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水族][問題] 鬥魚~~
請問各位大大,為什麼我養的鬥魚還沒三天就掛了,前一隻養了一個多月,
之後買的三隻都撐不到三天,我的魚缸有種水草,每次於掛了我都有洗魚缸耶,
還有用氧氣喔!!可是都養不活耶,各位大大請提供一些意見吧!!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07 22:54 |
kang-ueng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16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無外掛過濾?
建議換水.加細菌性藥水藥浴...隔天再繼續這個動作
換水時..可以用養過的水.就是瀑氣過的水.
一般不建議加除氯劑.不管說它的標示安全性因為都是化學物品.


全換新水就會破壞掉原有的硝化系統...何謂硝化系統給你參考看看
文章收錄自2002.12.04水族之家的水草之森討論區


很多人都會問說:『我如何知道我的硝化系統已經建立了呢?』

其實使用一些科學的方法即可準確的知道,也可測定精準的數據讓你有效的了解你缸內硝化系統的狀況,在此提供一個方法給大家:

一、市面上販售的「銨測試劑」及「亞硝酸測試劑」。
二、測出你水族箱中水質的「銨值」還有「亞硝酸值」。
三、測出來的結果應該會呈現以下三種情形:

1.銨和亞硝酸的濃度都是0ppm或是極低~
表示硝化系統已經建立,水族箱內有足夠的硝化菌族群密切配合,將銨養化為亞硝酸,復將亞硝酸氧化為硝酸,才不至於使氨和亞硝酸滯留累積於水中,這也是最安全的情況。

2.氨濃度0ppm或極低,但是亞硝酸濃度高於0.1ppm以上~
表示硝化系統僅部分被建立,水族箱內有足夠的亞酸菌,但硝化菌的數量稍嫌不足,才會導致反應的中間產物NO2-滯留累積於水中,此種情況介於安全與危險中介的情況。

3.氨濃度很高,但是亞硝酸濃度0ppm或極低~
表示硝化系統尚未建立,水族箱內缺乏硝化系統,無法有效率的進行硝化反應,將氨養化為亞硝酸及硝酸,才導致氨滯留於水中,這也是水族箱中危險的情況。

有空的話,不妨動手測測你缸中的硝化系統吧!


[ 此文章被kang-ueng在2005-04-08 14:48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 (by makotocat) | 理由: 回覆問題、提供資訊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04-08 13:54 |
iloveqo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0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鬥魚有這麼難養嗎?

我妹養一隻也沒看見在餵食換水

每星期我回家時也還沒死阿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04-09 19:29 |
pchome1948 手機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種路人   種路人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工商服務
推文 x184 鮮花 x11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水族] [問題]鬥魚~~
不知道是哪種鬥魚?
某些鬥魚地域性很強會相互攻擊,甚至致死方休。
您可察看魚體有無明顯外傷。

若不是如此,有可能買到不健康的魚,或是水溫變化過於激烈,
鬥魚科大多生長於熱帶,水溫過低會導致死亡。
若是魚缸放在冷氣房,記得水溫不要低於25度。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 (by makotocat) | 理由: 回覆問題


以言譏人,取禍之大端;
以量容人,集福之要術;
以勢折人,招怨之未遠;
以德化人,得譽之流長。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5-13 09:3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12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