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4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top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發文大師獎
頭銜:天泣神嘆天泣神嘆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39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散文][分享] [轉貼]愛情籠鳥論
當妳想飛的時候,儘管去飛吧!

我留著的不是鳥籠,是一顆等待的心,讓妳累了倦了,可以有地方棲息。

妳要繼續展翅高飛,還是依偎在我懷裡,對我而言,妳好,就好。

如果有一天,妳選擇了我做最後的依靠,那麼,妳就是真心愛我的。


源自莎士比亞。


If I love you,let it be and set you free,
if you come back to me, it's meant to be"

如果我愛妳,隨遇而安,就讓妳自由的飛,
如果最後妳還是回到我身邊,那代表彼此會是命中注定。



我是籠鳥論者。




  如果愛一個人,不能給她和自己選擇的空間,強加幸福的帽子來扣住彼此的自由,

  是很自私的。

  如果一段感情經不起時間的考驗,那如何走過殘酷現實的欺壓,如何值得妳我

  的期待和付出。

  你要談的是愛情?還是戀愛?

  這兩者是不同的。

  戀愛中所追求的往往只是那一時快感和衝動,對於往後多半就是走一步算一步的

  聽天由命,這就是為什麼一見鍾情,再見卻是傷感情的原因。

  至於愛情,多了情,不只是多了感情。

  還有情緒和情感。

  一個你愛的人,可能無法一輩子忍受妳三不五時的大小姐脾氣

  或者你死要面子的大男人主義;這樣的人,可以談戀愛,但對愛情來說,它承受

  不了你的情緒,解決不了所謂的不合,除非你有無比的毅力讓時間把兩個堅持消

  磨成一個對未來的夢想,然後努力不懈,不然天長地久對你們來說,走起來,真的

  會嫌太久了一點。

  一個愛你的人,你也許會因為一時的感動而心動,但畢竟小說電影裡的情節並不會

  每天都在你我的現實生活中上演,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把自己愛情當作故事偶像劇

  般的付出及努力;這樣的人,可以談感情,友情,陪伴情,但對愛情來說,它觸碰

  不到你的情感,滿足不了所謂的渴望,除非某方有著無限的耐心讓時間把一萬

  次的感動換成了一個永恆的心動,然後持續感動著,維繫著,不然白頭到老只會你

  心中留下不甘如此終老的遺憾。


  飛吧。

  如果你是隻鳥,你就飛吧。

  等待吧。

  如果你甘願做個鳥籠,你就繼續努力的等待。


  愛情,本來就是自由的,而且自由,也是由自。


If I love you,let it be and set you free,
if you come back to me, it's meant to be"

如果我愛妳,隨遇而安,就讓妳自由的飛,
如果最後妳還是回到我身邊,那代表彼此會是命中注定。



I will climb the highest mountain.
I will swim the deeper sea.
愛就像一種解不開的魔咒,與妳再次解脫。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03-15 19:46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stop於2005-03-15 19:46發表的 [轉貼]愛情籠鳥論:
當妳想飛的時候,儘管去飛吧!

我留著的不是鳥籠,是一顆等待的心,讓妳累了倦了,可以有地方棲息。

妳要繼續展翅高飛,還是依偎在我懷裡,對我而言,妳好,就好。
.......
有時候想飛的時候
就是要去找出來
讓自己會變得滿好的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政府網際 | Posted:2006-09-25 14:0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79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